Board logo

标题: 对20090804官方2号QQ群踢人事件的正式声明 [打印本页]

作者: namejm    时间: 2009-8-6 00:29     标题: 对20090804官方2号QQ群踢人事件的正式声明

  1、2009年8月4日晚,Hikaru在官方2号QQ群里求助时,认为自己的代码用途属于隐私,他人不得询问自己的代码用途,否则,就是侵犯了自己的隐私,并认为询问之人应该退出或被踢出官方群;Hikaru的这一逻辑是不合理的,要求是荒唐的;综合Hikaru之前的乱发图片、无端调侃他人等行为,可以认定Hikaru有捣乱的嫌疑,因此,batman把Hikaru踢出官方2号QQ群。论坛管理层认为,batman踢人的操作严格依照群规,不存在挟私报复的因素,乃正常的管理操作;

  2、batman在踢人之前曾经对Hikaru提出过警告,但是,踢人之前没有明确告知理由,属于操作程序存在瑕疵;但是,踢人程序上的瑕疵并不能掩盖Hikaru违反群规的事实;

  3、“在踢人之前应正式告知理由”这一条没有明确写入群规,属于管理层制定群规时考虑不周,与batman个人无直接关系,batman不应为本次事件负主要责任;论坛管理层愿为制定群规考虑不周向Hikaru道歉,并将及时修补这一规章漏洞;

  4、Hikaru一直以自己的隐私不容侵犯为由,要求论坛还自己一个公道,论坛管理层认为batman在群里踢人和Hikaru的私事没有任何关系,batman或论坛并没有侵犯Hikaru的个人隐私,因此,在这次事件中,Hikaru不得以隐私被侵犯为由要求batman或论坛管理层道歉,若Hikaru在这一点上继续纠缠,论坛管理层有权不予回应,并按照论坛的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5、论坛欢迎各位会员就论坛的各种不合理之处提出质疑和合理的改进建议,论坛保障各位自由发言的权利——即使我们不一定赞同你的观点,但是,请在发言时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论坛的各种规章制度,一旦有违反之处,论坛定会视情节严重程度,按照论坛的相关规定予以惩戒;

  6、对由此次事件引发的各种违规情节,论坛将在近日公布对相应人员的处罚结果;

  7、本声明为论坛对2009年8月4日晚官方2号QQ群踢人事件的官方正式声明,也是官方对这一事件的最终声明。


  相关的讨论帖请见:难道你们的管理层就这样做事,以私报公? http://bbs.bathome.net/thread-5452-1-1.html
作者: batman    时间: 2009-8-6 00:46

&&本人做为论坛的一员,绝对服从论坛所做出的任何决定(并不是因为在此事上论坛认可本人),也请所有会员自觉遵守论坛的规章制度,同时更加支持管理层的日常工作。因为我们的目的是一致的:
  一切为了论坛的发展和状大!


[ 本帖最后由 batman 于 2009-8-6 08:09 编辑 ]
作者: xxx    时间: 2009-8-6 08:36

这两天辛苦管理员为此事操心了,我们不应该这样将时间浪费在内耗上的……
作者: dengx    时间: 2009-10-10 18:16

管理员按群的规举办事很正常, 最起码在技术群乱发图片就是一个错误, 这是对待技术的不认真的态度, 对技术的不尊重,  如果对自己的兴趣和爱好都马马虎虎, 很难描述这人的修养程度...




欢迎光临 批处理之家 (http://bathome.net./) Powered by Discuz! 7.2